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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男子购房后无法按揭退房被拒绝 律师:开发商未违约

发表于2015-01-02

    2013年,吴先生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“商品房认购协议书”

  2013年,吴先生受姐姐委托在西安买了一套房。但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,由于开发商的原因,按揭手续迟迟办不下来,吴先生和姐姐萌生了退房的打算。2014年11月,按揭手续可以正常办理后,吴先生想退房却被告知不允许。律师称,开发商并未出现导致合同需要解除的书面违约事由,因此,开发商不予退房合法合理。
    首付交了一年,按揭贷款办不下来

  2013年6月,在姐姐的委托之下,吴先生代姐姐购买了“利君未来城”项目的一套楼房,该项目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北辰大道与北三环什字西南角。吴先生称,他的姐姐、姐夫长期定居于北京,这次买房一来是想当作投资,二来是为以后方便家中老人居住。

  去年6月,吴先生向该房产商交付了二十多万的首付之后,准备办理按揭贷款。“利君未来城”项目的工作人员称,到2013年年底,贷款手续可以办理好。但是令吴先生无奈的是,2013年年底,他被楼盘的置业顾问告知,因为项目的一些相关手续出现了问题,暂时无法办理。

  无法办理按揭,吴先生的心里很焦虑。“我是替我姐姐买的房子,这要是出现了问题我得多难堪。”吴先生说,一直等到今年8月,按揭手续仍然无法办理,他和姐姐萌生了退房的打算。“拖了一年多,按揭手续都办不下来,我姐不想买了,想把房子退掉。”
律师:开发商不予退房合理合法,建议协商解决

  针对吴先生面临的情况,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姚铟律师认为,在吴先生向开发商交付首付,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后,双方的买卖关系已经形成。吴先生单方面要求退房,而开发商并未出现导致合同需要解除的书面违约事由,因此,开发商不予退房合法合理。

  姚铟律师说,吴先生因为按揭手续迟迟不能得到办理而要求退房的心情可以理解,建议双方可以友好协商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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